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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别人来闹事可以揍他吗?
别人跑到你家来闹事,你们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报警,这属于私闯民宅。
2、但是如果你们打伤他,就不对了,这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轻微伤害好说点,但是一个不好,构成轻伤或者重伤或者死亡,就触犯了刑法规定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如果是他主动闹事,你们为了自卫,可以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是很难把握的,必须在合适的时间和情形下,才可能构成,否则还是故意伤害。
河北唐山发生刑事案件,致一死两伤,犯罪嫌疑人是正当防卫吗?
我觉得不一定是正当防卫。我给大家讲一个大过年孙子打爷爷的真事,这个就是正当防卫。
前几年,我们村进行了***,我们村有一户老人得到了补偿。为了让两个儿子分到更大面积的安置房,这个姓孙的老人就将自己名下60多平米的补偿面积给了大儿子,他的老伴将自己那60多平米给了二儿子。当时都说好了,两个儿子轮流照顾这2个老人。
在大儿子家住了一段时间以后,两个老人觉得不适应,主要是因为大儿子分房子时要了顶楼,被大儿子安排住在阁楼,上下楼因为没有电梯不方便生活,老人都想白天下楼拉个呱。二儿子家里有***,他们就和儿子商量,搬到了***里面住。住了大约有2年多,二儿子的孙子面临结婚的问题,但没有多大的能力在外面买不起房子,这个孙子就想让他爸妈住到***里,让他爷爷奶奶再搬到他大爷家去住。
关键是这两位老人大儿子家的阁楼在6楼,老两口都80多岁了实在爬不动,所以一直没搬走,就这样矛盾升级了。
今年过年,这个孙子在外面带了个媳妇回来,嚷嚷着要结婚,让他父母搬出去,他父母就和这两个老人商量。可是这两个老人十分为难,不知道怎么办好?这个孙子就出了个主意,不是嫌他大爷家住顶楼不方便吗,让他大爷出钱给这两个老人再租个***住,把这个***给他父母住。
大年初二,这个孙子喝多了,就要他爷爷奶奶搬出去。搬不出去也可以,那就得交房租,向他爷爷奶奶要一年的房租2000块钱,他爷爷没给,这个孙子就用把他爷爷推倒了,他爷爷拿着扫帚要打他,他接着就用拳头打他爷爷的脸,右眼都被打肿了。他爷爷朝着他裆部踢了一脚,他当时就躺地上了。他爷爷
报了警,警察来了把他他们带到派出所,带他和他爷爷都去医院做了伤残鉴定,听说都是轻伤。
大过年的,这一家子不好好过年,弄出了仇,尤其是这个孙子,太气人了,他爸爸和他大爷还没说话,他倒是挑起事来了,白辜负他爷爷从小把他看大。
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这个忘恩负义的孙子,真是太气人了。
2021年2月13日下午15时许,河北唐山遵化市平安城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持刀将郝某某,张某某,郝某三人刺伤,其中郝某某送医之后抢救无效死亡,另两人无生命危险。
不要滥用“正当防卫”这个词,它不是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责任的挡箭牌。从视频中明显看到就是两伙社会青年,因言语不和而发展的团体群殴***。
司法新解释,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的群殴,有两种情形可认定为正当防卫。
第一: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
从***中观察到,双方始于语言争执,逐渐演变成群体打斗,彼此势均力敌,没有明显的力量悬殊。如果仅仅就止打住。对任何一方都不会构成致命伤害,顶多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罚款了事。
刘某某在打斗中,看到自己处于下方,马上暴露出街头混混的秉性,产生强烈的报复欲望,举起随身携带的刀具,刺中郝某某、张某某和郝某。导致郝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刘某某的行为早就超过了正当防卫的范围,这是典型的犯了“故意***罪”,至少10年以上***、***甚至是***。
这是一起典型的约架行为,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唐山遵化市的平安城镇,当事人郝某某因为与另一个当事人刘某某产生口角,因此双方产生了约架行为,郝某某叫来了自己的两个好朋友参与这次约架行为。
而刘某某则是单枪匹马,携带着管制刀具到了约架地点,双方一言不合,就开始打斗了起来,刘某用携带的管制刀具,刺伤了郝某某与他的两位朋友,而郝某某被送到医院之后,进行抢救,但是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而另外的两个人则是没有生命危险,现在正在医院进行抢救。而这次***中的持刀行凶者刘某某已经被警方刑拘。
文者根据民法典的查阅,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属于故意***,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首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死者郝某某双方的冲突属于约架行为,刘某某去往约架的地方的时候,携带了管制刀具,这是属于一种有意识的犯罪行为,并不是防卫行为,不在正当防卫的范畴。
昆山持刀砍人案中,死者刘海龙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引发口角导致冲突,提刀追砍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这个案件中,于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他并没有故意行凶,主要是因为他面临生命危险,才***取了反杀的行为,这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不算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
今年过年新闻老是推送哪儿哪儿又出现了***案,或是因为情感***、或是因为经济利益,总之今年过得不太平。这不在2021年2月13日(大年初二)河北唐山遵化市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平安镇的郝某某等人与刘某某发生发生言语冲突,在该镇马各庄东村发生打斗,期间三人被刘某某持刀刺伤,郝某某因为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两人正在治疗中,已脱离生命危险。
现代社会发展迅速,人们生活压力大,大多数人身上都有一种戾气,极其容易烦躁。这个现象需要引起国家和***部门的重视,再来谈谈这起案件,我为什么不认为他是正当防卫?
先来简单说一下什么是正当防卫吧,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乍一看好像刘某某是为了使自己免受其他三人的毒打而进行的防卫动作,属于正当防卫。但正当防卫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限度条件,本案中其他三人和刘某某发生打斗,刘某某拿刀直接捅了三人,这超过了必要合理的防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不属于正当防卫,是防卫过当。
我再来给大家说一下什么是无限防卫权,就是一个人在受到以下犯罪侵害时即使防卫到对方致死也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有行凶、***、抢劫、***、***。本案中明显不属于这几种情况,所以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构成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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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网络上公布出来的信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事情概况如下:
河北唐山平安城镇,郝某等人与刘某因言语冲突发生打斗。
结果郝某、张某被刘某持刀刺伤。三人被送医后,郝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两人正在治疗中。
正当防卫如何界定?
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取制止行为,因此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很明显,根据正当防卫的界定,三人因为言语冲突发生了打斗,首先属于斗殴行为。
打斗中,刘某用刀刺伤三人,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由此由斗殴变为故意伤人,按照目前的资料,是不属于正当防卫的。
而且我国法律还特意对正当防卫做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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